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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解读丨煤矿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临界值与监测设置

井下瓦斯、一氧化碳、硫化氢、氮氧化物等有毒有害气体一旦超限,将直接威胁矿工生命并引发爆炸、中毒等恶性事故。本文依据《煤矿安全规程》2025版及安全监控标准,以表格形式系统梳理各类有害气体的最高允许浓度、传感器设置地点、报警断电阈值及管理要求,筑牢气体监测防线。

《煤矿安全规程》2025版,AQ 1029-2019--气体监测 · 生命红线


一、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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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氧气与二氧化碳基础要求

            1. 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浓度 不低于20%,二氧化碳浓度 不超过0.5%。

            2. 采区回风巷、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.5%时,必须停止工作、撤出人员。

二、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要求(重点监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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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传感器设置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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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气体超限处置与断电闭锁要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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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气体传感器维护与调校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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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事故隐患判定红线

1. 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一氧化碳、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限值,未采取有效措施或继续作业的,属于重大事故隐患,必须立即停产整改并依法追责。

2. 未按规定设置传感器、传感器失效、数据造假或超限后未及时撤人,一经发现将依据《安全生产法》《煤矿安全规程》对煤矿及相关责任人从重处罚,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。


结语

有毒有害气体是煤矿安全的“隐形杀手”,必须通过“在线监测+人工巡检”双重保障,确保浓度始终处于安全阈值内。从传感器精准设置到超限及时处置,每一个环节都关乎生命。各煤矿务必严格落实《煤矿安全规程》2025版及AQ 1029标准,构建严密的气体监测网络,为矿工撑起安全“保护伞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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